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 第十二节 鉴 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第十二节 鉴 定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为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按规定报批后,可以依法进行鉴定。 鉴定时应当出具《委托鉴定书》,由二名以上调查人员送交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进行鉴定。 监察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