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 第三节 监察调查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第三节 监察调查 第二十一条 监察机关开展监察监督,应当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贯通协调,健全信息、资源、成果共享等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监察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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