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监察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给予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察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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