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 第二节 证  据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证  据 第六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证据不足的,不得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监察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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