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