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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