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章 狱政管理 · 第七节 对罪犯服刑期间犯罪的处理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1994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决定》修正 2026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七节 对罪犯服刑期间犯罪的处理 第九十条 监狱发现在押罪犯脱逃,应当即时将其抓获;不能即时抓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追捕,监狱密切配合。
法律 发布日期:2026-04-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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