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的上方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或者在储气库构造区域范围内进行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法律 发布日期:2010-06-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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