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第十三条 矿山企业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开采,禁止越层、越界开采。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6-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