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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