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第四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2026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四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五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加强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有效衔接和协同,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