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七条 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04-08-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