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章 支票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章 支票 第八十一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法律 发布日期:2004-08-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