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法律 发布日期:2007-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