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二章 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法律 发布日期:2007-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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