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法律 发布日期:2007-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