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精神,反对和抵制伪科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从事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2002-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