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