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国家实行科学技术保密制度,加强科学技术保密能力建设,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科学技术秘密。
国家依法实行重要的生物种质资源、遗传资源、数据资源等科学技术资源和关键核心技术出境管理制度。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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