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九十三条 国家遵循统筹规划、优化配置的原则,整合和设置国家科学技术研究实验基地。
国家鼓励设置综合性科学技术实验服务单位,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和科学技术人员提供或者委托他人提供科学技术实验服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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