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二章 基础研究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二章 基础研究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完善学科布局和知识体系建设,推进学科交叉融合,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调发展。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