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科技安全治理能力,健全预防和化解科技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的安全管理,支持国家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国家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