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八章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八章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 第八十三条 国家扩大科学技术计划对外开放合作,鼓励在华外资企业、外籍科学技术人员等承担和参与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完善境外科学技术人员参与国家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机制。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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