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八章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八章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 第八十三条 国家扩大科学技术计划对外开放合作,鼓励在华外资企业、外籍科学技术人员等承担和参与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完善境外科学技术人员参与国家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机制。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