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八十六条 国家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全社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应当占国内生产总值适当的比例,并逐步提高。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