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纳税申报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纳税申报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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