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纳税申报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纳税申报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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