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账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账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前款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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