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税务人员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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