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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