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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