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