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6-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