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3-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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