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精神障碍患者的内容。
法律 发布日期:2018-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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