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第二章 组织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第二章 组织 第七条 全国建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
县级以上地方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全国性行业根据需要可以建立行业红十字会。
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