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统计资料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得组织实施调查。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得组织实施全面调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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