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计规律研究,健全新兴产业等统计,完善经济、社会、科技、资源和环境统计,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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