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二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二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9-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