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 · 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三章 网络运行安全 第二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第三十六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按照规定与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安全和保密义务与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