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