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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