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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