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
第四章 耕地质量提升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 (2026年8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四章 耕地质量提升 第四十条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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