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 (2026年8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循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原则,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一体保护。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