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在职业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规定的,应当依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1996-05-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