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国家对在职业教育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1996-05-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