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十九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