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第三章 能源开发利用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第三章 能源开发利用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天然气。
国家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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