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第二章 能源规划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第二章 能源规划 第十五条 国家制定和完善能源规划,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能源规划包括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区域能源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规划等。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