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交通部负责解释。交通部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